2021-06-18 | 分类:理论实务
市场经济条件下,招标有利于加强横向经济联系,提高经济效益。对于招标者来说,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,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,确保工程或商品质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合同编的规定,招标公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?还有哪些规定?
■ 关键词:要约邀请
■ 身边事
近日,龙口市法院审理后,判决资源公司返还环保公司竞价保证金80万元及利息。
■ 律师说法
上述案件中,招标文件系资源公司发出的要约邀请,环保公司支付竞价保证金80万元并寄送投标文件的行为系要约,其间因技术原因没能中标。资源公司应遵守招标文件,向环保公司退还竞价保证金并承担相应利息。
■ 要约合同的订立
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,是一种缔约的预备行为,属于事实行为,只能唤起他人的要约,不能导致他人承诺。要约邀请人唤起相对人发出要约后,其对该要约具有决定承诺与否的自由,如果撤回邀请,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,一般不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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